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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注意:網路投保之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需為同一人,且被保險人年齡需年滿18歲以上

  • 1
    網路投保會員個人資料保
    護法告知事項暨網路投保
    會員服務條款
  • 2
    網路投保聲明事項
  • 3
    網路保險服務契約書

【網路投保會員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規定, 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一)人身保險(00一)
(二)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一八一)
(三)以及提供本網站會員服務(包括:提供電子商務服務、推廣人身保險活動、提供保險產品或服務、提供會員各項活動、服務及訊息皆屬之)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一)姓名。
(二)身分證統一編號。
(三)手機號碼。
(四)Email。
(五)生日。
(六)其他台端於本公司網路投保網站所登/填載之各項會員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方式:

(一)期間:在前開蒐集目的存續期間及依法令規定要求之期間。
(二)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委外機構、本公司合作推廣您保險契約之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如有)、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財金資訊公司、本公司有再保險業務往來之公司與依法有調查權機關、金融監理機關。
(三)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四)方式:以電子檔案或紙本形式等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
1. 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3.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二)行使權利之方式: 您可以透過書面(包含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或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專線(電話:0809-0809-68)之方式行使權利。

五、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若您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本公司將無法提供您完善的人身保險及會員服務。


【網路投保會員服務條款】

第一條 總則

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本公司企業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https://www.pcalife.com.tw/zh/)「網路投保會員」及「保戶e點通」平台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當已完成首登之會員(以下簡稱會員)使用本服務時(包括但不限於合作廠商之優惠資訊),除代表已完全瞭解及接受本約定書之所有約定外,並同意本公司對會員的個人資料,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或國際傳遞、利用等之權利。

第二條

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及本網站之內容,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本服務條款或本網站有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會員不同意本服務條款的內容,或者會員所在的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會員須年滿十八歲以上且具有行為能力者,經會員本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內容(含其後修改變更之內容),方得使用本服務。

第三條 服務限制

一、本服務均為免費無償提供,本公司得隨時增加、取消或修改本服務內容之全部或一部。
二、會員所提供的資料如有錯誤或不實,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會員資格。

第四條 會員資料之使用

為提供會員全面性之服務,會員同意本公司:
得依會員登載之個人資料提供本公司電子商務服務、推廣人身保險活動、提供保險產品或服務、提供會員各項活動、服務及訊息等相關資訊。惟會員得通知本公司中止前開相關資訊之提供。

第五條 會員資料保密措施

會員登載之資料,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保護。

第六條 會員帳號、密碼與安全

會員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並於每次使用後確實登出,以防他人盜用。會員發現或懷疑自己的會員帳號或密碼遭他人盜用時,應該立即通知本公司採取必要的處置。但該通知不得解釋為本公司對會員負有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或義務。

第七條 使用者的義務及承諾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網站,並承諾遵守本服務條款之約定、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國民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一、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本網站上。
二、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三、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四、其他本網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倘有違反本服務條款或相關法令者,本公司將視情況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條 智慧財產權

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程式及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

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或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如有違反,會員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第九條 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為提供會員更好的服務而蒐集、處理及利用會員於本網站中留存之個人資料,本公司皆會以尊重會員的權益為基礎,以誠實信用之方法處理及利用會員所提供的資料。本公司為保護會員個人資料之隱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訂有嚴格之控管程序及標準作業流程,會員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均會予以嚴加保密。

第十條 免責聲明

一、會員由本網站或本網站連結之其他網站下載取得之軟體或資料,本公司對該軟體或資料不負擔保或保證之責。
二、本網站上所有優惠商品、優惠券、優惠說明、服務、廣告之圖文內容,均由各商品與服務的廠商所設計與提供,並由各廠商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會員對於優惠商品及說明與廣告圖文內容等之正確性與可信度應自行判斷。本公司對該優惠商品及說明與廣告之圖文內容等不負擔保責任。
三、會員經由本網站兌換商品或連結之其他網站與廠商進行商品買賣、服務或其他交易者,其因此所生之法律關係僅存在於會員與廠商之間,與本公司無涉。

第十一條 服務暫停或中止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得暫停、變更、中斷或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對於會員因此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一、本公司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者。
二、會員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服務條款者。
三、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
四、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五、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第十二條 會員身份終止

會員得隨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本公司終止其會員資格。惟若會員有以下情事發生時,本公司得逕行終止其會員資格或使用本服務:

一、違反本服務條款或本網站之相關注意事項或聲明事項。
二、將本服務之權益讓與他人。

第十三條 效力、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因本服務條款所生事項涉訟時,雙方同意以申請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申請人之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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