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限額
單位:新臺幣/元
※本商品不屬於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及保誠人壽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CRS)適用商品。 ※被保險人之最高續保年齡以保險年齡65歲為限。 |
投保規則
1. 投保⽅式:
要保人以網路或親臨保誠人壽(含分支機構)營業處所方式並以要保人信用卡或要保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於辦理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後,即可獲得網路投保資格,並進行線上網路投保。
2. 保險期間:1年
3. 繳費年期:
4. 投保年齡:18足歲~55歲
5. 繳別:年繳
6. 繳費⽅式:
首期:
(1) 信用卡
(2) 全國繳費網(非約定轉帳帳戶每日限額不得超過新台幣10萬元。)
(3) 悠遊付
續期:
(1) 金融機構自動轉帳
(2) 信用卡
(3) 指定銀行現金匯款、郵政劃撥、自動櫃員機(ATM)轉帳、臨櫃及便利商店繳款
7. 附約限制:不受理附加附約
8. 投保說明:
(1)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具行為能力之自然人,且須於中華民國境內進行網路線上投保。
(2) 本契約保險期間為一年且不保證續保。保險期間屆滿前,要保人與保誠人壽雙方無反對之意思表示,且要保人於保險期間屆滿後之三十日內已交付保險費者,得更新本契約使其繼續有效。本契約續保時,保誠人壽得按續保生效當時依規定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
(3) 被保險人曾因意外傷害、既往病史就診或體格異常等體況異常情形或有理賠紀錄或懷孕中婦女或產後一個月內者,不予受理。
(4) 須受「特殊身分與職業投保規則」保額限制。
(5) 身分/職業屬壽險加費或拒保者,不予受理。
(6) 身分/職業屬傷害險拒保者,不予受理。
(7) 依投保險種、保險金額檢核被保險人職業、財務資料,如有異常且影響風險評估者,或達到「核保控管作業規範」應須要進行財務核保、生調作業者,不予受理。
(8) 投保三個月內收件通報超過 2 家醫療險主附約者,不予受理申請。
(9) 依投保資料如經檢核不符合本商品規範者,將不予線上受理,線上將以訊息提示客戶,若客戶有投保需求,請致電保誠人壽客戶中心。
9. 其他未說明之規則,請依保誠人壽相關核保規定辦理,保誠人壽擁有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