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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e 保庇健康保險」所稱的”疾病”?
- 「e 保庇健康保險」所稱之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保險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或自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續保者不受前述三十日等待期間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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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保庇健康保險」保障年期僅有一年,我保險期間屆滿後是否可以續保?
- 本商品為保證續保,意即保險期間屆滿時,要/被保險人得依續保當時之保險年齡交付續保保險費,以逐年使契約繼續有效。本商品續保年齡最高以保險年齡五十歲為限。保險契約續保時,按續保生效當時依規定陳報主管機關之費率及被保險人年齡重新計算保險費,但不得針對個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調整之。要保人如不同意重新計算後之保險費,保險契約效力於保險期間屆滿時即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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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投保「e 保庇健康保險」+「卡達安心意外傷害保險附約」嗎?
- 「e 保庇健康保險」是主約型商品,可附加「卡達安心意外傷害保險附約」或任何網路投保附約商品,但仍須依各主附約投保規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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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賠紀錄之增額是每年都提高百分之五的保額嗎?
- 無理賠紀錄之增額係指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滿一年且一年內無理賠紀錄者,本公司於次一保單年度內將該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提高百分之五,惟於理賠給付紀錄發生之次一保單年度回復原投保之保險金額,並按本項前段之約定重新計算。前項無理賠增額之比例以提高保險金額之百分之五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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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理賠,我應檢附何種申請文件?
- 3. 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住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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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申請時,我應提供正本的醫療單據嗎?
- 本公司受理以正本收據為限,若因故無法提供單據正本,改依下列方式給付:
- 1. 保險金額之千分之五乘以被保險人實際住院日數,給付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但被保險人於同一次住院期間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合計不得超過其保險金額。
- 2. 保險金額之千分之五,給付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但每一保單年度最多以三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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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身份去看醫生,理賠時會如何給付?
- 本公司就被保險人符合條款約定之醫療費用之百分之六十五給付之,惟給付總額不超過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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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保「e 保庇健康保險」契約生效後,第三天身體不適經醫生評估以健保身份入院治療二天,保險會理賠嗎?
- e 保庇健康保險」依條款約定自契約生效日起持續有效三十日以後所發生之疾病方可理賠,本次事故未符合給付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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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保「e 保庇健康保險」後,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意外造成手指斷裂的門診接合手術有理賠嗎?
- 「e 保庇健康保險」給付項目除了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外,依條款約定還有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每次門診手術最高給付金額以保險金額之百分之十為限。同一保單年度之給付以三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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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可以申請增加「e 保庇健康保險」保險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