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限額
單位:新臺幣/元
會員註冊方式投保身分 |
網路註冊 |
臨櫃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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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人壽既有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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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 10萬(※以投保4件且累計投保金額10萬元為限) |
1萬~ 10萬(※以投保4件且累計投保金額10萬元為限) |
保誠人壽新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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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 10萬(※以投保4件且累計投保金額10萬元為限) |
※同一被保險人累計投保保誠人壽及同業「小額終老保險」之一年期傷害保險附約總保額以10萬為限。 ※同一被保險人累計投保保誠人壽及同業「小額終老保險」之商品組合有效契約以4件為限。 |
投保規則
1.投保⽅式:
要保人以網路或親臨保誠人壽(含分支機構)營業處所方式並以要保人信用卡或要保人存款帳戶作身分輔助驗證者,於辦理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作業後,即可獲得網路投保資格,並透過「好好退休準備平台」進行線上網路投保。
2.保險期間:1年期。
3.繳費年期、投保年齡、繳別:1年期,20足歲~65歲,年繳、月繳(同主約之繳別)。
4.繳費⽅式:
(1).首期:
要保人信用卡扣款、要保人存款帳戶繳費(全國繳費網)。
(2).續期:
指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轉帳、信用卡扣款、指定銀行現金匯款、郵政劃撥、自動櫃員機轉帳、臨櫃及便利商店繳款。
※附約繳費方式需與主約相同。
5.投保說明:
(1).要保⼈與被保險⼈須為同一人,具中華⺠國國籍且有⾏為能⼒之⾃然⼈,並須於中華民國境內進行網路投保。
(2).本附約僅得附加於保誠人壽e生必備小額終身壽險之下,僅限被保險人本人附加,不可中途附加。
(3).限受理職業等級屬1~4級者,職業屬壽險拒保者及職業屬傷害險拒保者將不予受理。
(4).若被保險人同時從事二種以上職業者(含兼職),職業等級以最高者計算。
(5).身故受益人以直系血親、配偶或法定繼承人為限。
(6).須受「特殊身分與職業投保規則保額限制」。
(7).於保險業之傷害險累計保額上限:1,500萬元。
(8).依投保險種、保險金額檢核被保險人職業、健康狀況、財務資料,如有異常且影響風險評估者,或達到「核保控管作業規範」應須要進行財務核保、生調作業者,或投保同業傷害險主附約(不含團體險、旅行平安險)且併有同類型商品短期密集投保情形者(密集投保係指投保6個月內收件通報超過2家以上),不予受理。
(9).本附約之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前,要保人與保誠人壽雙方無反對之意思表示,且要保人於保險期間屆滿後之三十日內已交付保險費者,得更新本附約使其繼續有效。
(10).續約保險費應以續約時被保險人的職業為基礎,按當時主管機關所核定的費率計算,要保人如不同意該項保險費,本附約自該期保險費應交之日起自動終止。
(11).續保時,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不得超過75歲。